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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丘法院石门桥法庭获评河北省“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单位
作者:任丘法院  发布时间:2023-12-01 11:20:43 打印 字号: | |

近日,中共河北省委政法委员会下发了《关于“枫桥式工作法”评选和“枫桥式”基层政法单位创建情况的通报》,任丘法院石门桥法庭获评河北省“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单位。

 近年来,任丘法院石门桥法庭深刻把握新时代“枫桥经验”科学内涵和实践要求,以党建为引领,主动融入基层社会治理,坚持阵地前移、调解前移、宣传前移、服务前移,积极打通司法诉讼服务最后一公里;充分发挥一站式多元解纷模式的作用,切实推动矛盾纠纷源头化解、就地化解、及时化解,努力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诉前,让人民群众在司法服务中拥有更多获得感和满意度。

下一步,任丘法院将以此次获评“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单位为契机,继续发挥人民法庭与人民群众联系最密切、接触最广泛的优势,主动担当作为,不断简化办案流程,提升矛盾纠纷化解质效,方便辖区群众诉讼,努力实现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更高期待。

 

来源:任丘法院
责任编辑:任丘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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