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进任丘法院,这里办公场所整洁明亮,车辆井然有序,国徽庄严肃穆,和谐文明映入眼帘,一个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文化氛围浓厚的法院,融入法治建设的进程之中。任丘市人民法院坚持文明司法、善意司法理念,不断提升司法公信力、转变司法作风,取得了良好社会效果。
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落实。任丘市人民法院成立了由院长任组长的文明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详细可行的工作方案,使精神文明创建工作与审判执行工作做到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确保创建工作有效落实。相继制定了《任丘市人民法院关于创建文明单位的工作规划》《任丘市人民法院创建文明单位计划》等文件。坚持把精神文明建设任务融入各部门的工作目标责任制,形成全院上下一条心,为实现“创建”目标而奋斗的共创局面。
坚持党建引领,加强队伍建设。持续强化理论学习,加强队伍理论武装水平。积极组织开展主题党日活动,通过参观红色教育基地、集体宣誓等活动,推动最强党支部建设,不断提高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司法作风突出问题整治等活动,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不断改进司法作风。
积极发挥审判职能,推进文明创建。紧盯人民群众在立案和诉讼服务活动中的急难愁盼问题,持续推出一系列便民举措,主动延伸服务职能,积极开展上门立案、电话立案,为行动不便的当事人开辟绿色通道,畅通立案渠道,切实将司法便民、利民措施落到实处,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妥善审理涉企案件,营造更加优质的法治化营商环境。积极开展法律“六进”活动,组织干警深入社区、农村、学校、企业等场所开展普法宣传、提供法律咨询、开展巡回审判。
建设文化强院,营造文明氛围。任丘市法院建成了荣誉室,收集具有纪念意义的文件、奖牌等物件,从历史中传承精神,汲取前进力量。设立法治文化长廊,营造法治文化氛围。每年“三八”、“七一”、“八一”期间积极组织开展知识竞赛、演讲比赛、主题座谈会等活动,把文化建设融入法院工作中。开展志愿帮扶,彰显责任担当。积极开展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大力弘扬雷锋精神,坚持不懈地开展扶贫帮困和各类捐助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