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河北省任丘市人民法院以电子送达的方式向您发送了您涉诉案件的裁判文书,您可以通过查阅‘人民法院送达平台’向您发送的手机短信,点击相应链接查阅下载裁判文书。” 3月16日上午,一起劳务合同纠纷案件的双方当事人王某与周某某均收到了这样一条特殊的短信。
王某与张某某因欠付工资款产生纠纷,王某多次向张某某讨要无果,遂向任丘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该案经第一速裁团队承办法官网络开庭审理后,原、被告双方本应到法院领取纸质裁判文书或由法院邮寄送达,但此时恰逢疫情形势严峻且邮政停发,为严格落实防疫政策,防止疫情传播,同时能让双方当事人第一时间收到裁判文书,承办法官果断决定,适用新修改的民事诉讼法中的电子送达条款,向居家不能外出的当事人电子送达裁判文书。经当事人同意后,书记员将该案裁判文书上传至“人民法院送达平台”,并向当事人手机号码发送短信及查阅链接。两分钟后系统显示文书已被查看。至此,电子送达方式发出的裁判文书成功送达。
2022年1月1日起,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正式实施,新修改的民事诉讼法对送达相关规定进行了调整,将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纳入电子送达适用范围。这也是民事诉讼法修改后,任丘市人民法院首次通过电子方式送达裁判文书,从文书上传至当事人查看确认签收用时不足五分钟,既有效提升了送达效率,又保障了疫情特殊时期当事人合法权益,同时,送达过程在人民法院送达平台区块链全程留痕,可以长久保存电子文书并自行打印,避免后续因遗失纸质文书而影响申请执行或个人事项的办理。仅3月17日一天,任丘法院推送电子送达结案文书案件40件,送达人次102人次,取得了比较理想的效果。
今后,任丘市人民法院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新修改的《民事诉讼法》,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在提升诉讼服务、推进智慧法院运用上持续发力,为当事人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司法服务,真正将司法为民的宗旨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