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第二个“中国人民警察节”到来之际,最高人民法院下发通报,对全国法院司法警察先进集体、先进个人予以表扬,任丘法院法警大队大队长田爱社位列其中,喜获殊荣。
田爱社同志自1990年进入任丘法院工作以来,忠实履行职责,坚定理想信念,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凭着对司法警察职业的热爱和执着,从普通法警到法警大队长,每一次的成长进步都凝聚着他不懈的努力和辛勤的付出。特别是2000年3月,田爱社同志任职法警大队大队长职务后,带领法警大队不断提升政治理论素养,强化各项业务技能,认真完成各项警务任务。自任大队长工作20年以来,田爱社同志既当指挥员又当战斗员,遇到重大庭审活动,都能做到亲自制定庭审预案,做到事前有计划,事中有检查,事后有总结。不管是庭审保障工作,还是日常执勤,他都能够身先士卒,做好表率,严格按照工作规范要求,抓好每一道工作环节的落实。长期以来,他带领全体法警克服大队警力薄弱、安保工作设施设备不健全等诸多困难,顺利完成法警大队各项警务工作任务。正是由于工作的认真履职,精心组织,确保了任丘法院几年来庭审保障和安全保卫工作“零事故”,受到院领导和同事们一致的认可与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