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善意的屏蔽失信执行行为,使得被执行人感受到了执行的善意,虽然不能全额履行给付义务,但被执行人积极履行的态度赢得了申请执行人的谅解,最终在任丘法院主持下,双方达成了执行和解协议。
2018年4月,高某向王某借款20万元,约定月息2分,还款期为2018年11月。后高某未如约还款,王某诉至任丘法院。经审理依法判令,高某偿还王某借款20万元及利息6万元,并承担案件受理费2600元。
2021年3月,王某向任丘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经查,高某无可供执行财产,“虱子多了不痒、债多了不愁”的高某以种种理由推脱拒不露面,也拒不申报财产。2021年4月,任丘法院依法将高某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一周后的一个上午,恳求又不失悔意的高某打来电话称:“我一直在外地,因被列入失信名单无法购买飞机票、动车高铁票,现老人在家突发重病住院,急需回家照顾老人,请求屏蔽失信名单限制。”
李法官经核实,确认高某所述属实。高某申请确属特殊事由,符合单次屏蔽失信情形。次日,高某便顺利购买了飞机票返家。十天后,高某来到法院,对李法官深表感谢,因法院的一次善意举措,也未在其照顾老人期间采取强制措施深受感动,表示愿意积极主动履行还款义务,但因效益不景气,先给付申请人5万元,剩余款项以月付3万的方式给付至借款本息还清止。本以为执行无望的申请人对此和解非常满意。2021年4月29日,当事人双方在李法官的主持下签署了和解协议。
一次善意执行行为感化了被执行人,一次善意执行行为赢得了子女对老人的孝心,一次善意执行行为挽回了双方当事人的谅解,一次善意执行行为践行着任丘法院执行干警为百姓办实事的初心,秉承公平正义的决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