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全市法院2019年度行政争议化解工作先进单位进行表彰,我院获评先进。
今年以来,我院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的要求,在上级法院指导下,高度重视行政审判工作,始终强调发挥行政审判司法职能,为法治任丘建设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为确保该项工作取得实效,我院在全市率先成立行政争议化解中心基础之上,明确了行政争议化解工作五项机制:一是行政争议诉前化解机制。通过有效运行行政争议协调化解中心、健全完善行政与行政复议、行政调解的有效衔接机制,推动形成诉前化解行政争议合力,近最大努力从源头上减少行政案件增量;二是重大案件协调化解机制。对于涉及房屋拆迁、劳动争议、物业合同等重大群体利益的案件,以及其他重大案件,加强与政府协调沟通,共同做好化解工作,努力促进行政争议实质化解;三是司法建议通报反馈机制。针对行政审判中发现的行政管理、行政执法问题,及时向行政机关提出司法建议,行政机关及时办理后,书面反馈至法院,以此进一步推动司法建议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四是旁听庭审评议机制。定期组织全市行政机关负责人旁听行政案件庭审,直观感受行政争议司法处理,促进提升法治素养,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五是府院联合调研机制。重点研究在环境整治、征地拆迁、社会保障等阶段性重点工作中可能引发的行政争议的解决途径,以及新修订或颁布的法律法规、行政法规实施过程中可能遇到的疑难复杂问题,为科学决策提供参考依据。